
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和技術能力評價對授權簽字人要求( RB/T 046-2020 )
授權簽字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
a)熟悉檢驗檢測機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
b)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同等能力;
c)具備從事相關專業(yè)檢驗檢測的工作經歷,掌握所承擔簽字領域的檢驗檢測技術,熟悉所承擔簽字領域的相應標準、規(guī)程或技術規(guī)范 ;
d)熟悉和掌握有關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狀態(tài) ;
e)熟悉和掌握對簽字范圍內所使用的檢驗檢測方法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要求
f)熟悉和掌握對簽字范圍內所使用的檢驗檢測設備測量的準確度和(或)測量的不確定度,并符合檢驗檢測相應的標準、規(guī)程和規(guī)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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